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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事发时间: 2011-03-01 事发地点: 江苏-南京-白下区 事发经过: 存量房合同的主条款上写明: 1、2011年3月1号腾空房屋和户口。逾期总房价0.05%. 2、在甲乙双方责任处:留有尾款壹万元,交房当日付。 3、最后补充条款:拿到全款后一个月交房。 4、补充条款是在我签了名之后写上的,中介说全款不包括尾款。而且第三条的补充条款,我的合同上没有写。 5、我有收据和合同日期同一天且晚于合同,收据上注明尾款贰万户口清空后付。现在原房东就依我留有尾款,不是全款交付,拒绝交房。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3-09 14:45: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具体你可以带着资料当面咨询律师,结合整个合同及你们当时的意思表示来理解分析合同。
  • 如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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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依你所述,如果补充条款你的合同上没有,则对你没有效力。收据上有注明,你可起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给你交房。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对方应当交付,否则你可以追究对方逾期交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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