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1月4日在中介签订了一套价值77万元的二手房,是以我和儿子及我的女女友的名义购买的,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最后一天由于我无法提供但身证明而无法交易(由于我在国外的离婚手续还处于在走法律程序而一时无法提供提供单身证明),上家认定我违约而不再同意改日再交易了,请问您我现在如何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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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不愿意改日交易,等于想解除合同,但通常情况下并不是你一违约对方就可以解除合同的,只有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所以如果上家无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你可以从该处着手看能否找到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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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单身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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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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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构成违约的,对方要求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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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还没有违约,应该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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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尽快备齐交易材料,之后立即发律师给上家要求继续交易过户,否则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
上家不给予你一定合理的宽限期,而直接要求解除合同的话,是上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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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一定的宽限期,尚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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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