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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4月6日坐出租车外出办事,我坐在副驾驶位上,当时我们由北向南行驶,在一十字路口被一辆由东向西快速行驶的小车撞上,当时我嘴唇被磕出血,后送医院检查是多处软组织挫伤,至今左肩膀、手臂还有时发麻,左小臂也因为吊点滴静脉血管肿大於结小硬块,听说交警判小车全责,可至今药费全部我自己垫付未见对方人,我想请问该如何要求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3-18 20:54: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先找车主理赔 主要是你讲的情况来看 你可能连10级都没的 如果没 就不用找律师 建议私了 因为没10级拿到的理赔是很少的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对方私自破坏现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既然通过公安机关处理,相信公安关机就是了。
    四、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的,不过首先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手续给你相应的赔偿。
  • 可由交警队出面,让肇事车辆一方交付一定数额的钱作为医疗费。
  • 你可以向出租车主张权利。
  • 可以主张医药费等损失,具体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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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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