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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手无名指在去年十月份因工受伤,造成末节骨折.甲床撕裂伤,但是厂里却只按照当地职工工资1200块赔我11个月工资,但是我的工资是1700块一个月,这样合理吗?如果依照劳动法应该配多少钱?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2011-03-24 12:58: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理,应该以你的实际月工资*11个月,详情可来电咨询!
  • 关于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内容,您便可知晓了。 劳动者因为工作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享受的待遇如下: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1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您所在的人民政府规定。
  • 公司应该按照1700元的标准赔偿你11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请问我临时工,我在厂里搞到十级工伤,是怎么赔。
  • 依法你的赔偿是1700元乘以11个月,具体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 不合理,你可以要求补偿差额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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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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