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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男方04年认识,在06年婚前生下一个女儿,之后由于家里一直不知道这个事实,也不同意婚事,直到09年才办的婚礼,领了结婚证,结婚后两年在外打工,男方曾跟我在一起生活一个多月,后因感情不和自己回家,在今年过年的时候到南方家里,男方家里主动提离婚,而且要求返还结婚彩礼40000余钱(同意的话小孩的抚养费不用我承担),但当时就已经有10000余钱花在他家里了,而且结婚两年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现在是我主动提出上诉的,我需要返还他家的这些钱吗?会要求我承担他家结婚时候建房彩礼花费的债务吗?

婚姻家庭
2011-04-02 08:44: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不需要返还40000余元的结婚彩礼。
    二、结婚时候建房花费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您需要共同偿还。共同债务:您与您老公一起借的或者您老公在领证后借的。
  • 你不需要返还彩礼。
  • 你这种情况不需要返还彩礼钱。
  • 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不需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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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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