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男方04年认识,在06年婚前生下一个女儿,之后由于家里一直不知道这个事实,也不同意婚事,直到09年才办的婚礼,领了结婚证,结婚后两年在外打工,男方曾跟我在一起生活一个多月,后因感情不和自己回家,在今年过年的时候到南方家里,男方家里主动提离婚,而且要求返还结婚彩礼40000余钱(同意的话小孩的抚养费不用我承担),但当时就已经有10000余钱花在他家里了,而且结婚两年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现在是我主动提出上诉的,我需要返还他家的这些钱吗?会要求我承担他家结婚时候建房彩礼花费的债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