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网上看见一个网店的数码产品搞特价,就下了订单,往对方的工行帐户里汇了650元钱,当天晚上,对方打来电话说因为有要全国联保,开了3600的发票,要拿货就要补齐剩余的发票款,货送到手时再把3000元钱全部还我,因为我身上只有1000元,所以对方承诺只付1000即可,汇款后,对方又以是走私货为由,为了安全,不补齐其余2000元不送货,我又向同事借款1000元,由对方联络人暂时替我支付1000元,送货司机又以货款不是同一来源为由,拒绝送货。这时我觉得上当,一边向广州和青岛两处110报警,110记下案情,做了笔录,要我向网上110报警,并说此案因没有形成事实,只是我单方面怀疑对方诈骗,无法立案,广州110要我在居住的当地派出所备案,他们会在本地公安调查此案时提供协助;一方面要求对方为我办理退货并返还货款,对方却说要按发票金额退款,要我补上另外的1000元,并把对方替我支付的1000元一同汇上,然后共返还我4650元全款,当我把2000元汇到对方帐号上以后,对方打来电话说15分钟后汇款给我,却再无消息,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我当即又向派出所报警,警察做完笔录后要我向网警报案,现在我是报案哪也不受理,对方的帐号却仍在使用,不知道我怎么样才能让这个诈骗团伙受到应有的处罚,并讨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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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监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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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由此可知,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则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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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向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您觉得您所在单位有合同诈骗行为,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辖区内的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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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