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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经营客车的,去年八月在路口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我占主责,其中一位伤者伤好出院后经伤残鉴定为十级,鉴定书出来几个月了伤者不愿到交警队接受调解也不到法院起诉,因为医药费是我垫付的,发票手续也在伤者处,如果伤者不起诉也不接受调解的话我也结不了案,保险公司理陪也不能正常进行,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05-06 11:46: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即请求确认伤者应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以及请求保险公司向伤者支付多少赔偿款。
  • 首先,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帮你划下重点:首先这个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不管对方提出的合理还是不合理,你可以直接拒绝参加调解。第二,参加调解也不是说必须双方达成一致,不同意谈不拢很正常。第三,调解不成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法院判决有强制力,这时候不同意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虽然有时候也没用)一般情况下,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合理的保险会承担不合理的法院也不支持。
  • 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
  • 你可以建议伤者提起诉讼,超过一年的诉讼期他就得不到其他什么赔偿了。然后你垫付的医疗费可以案件中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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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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