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1月进入公司,3年来未给我交任何社保,11年4月公司与我签订合同,合同中又没有提到交社保,还与我签订保密协议、行业禁止协议及员工承诺书。以上是否合法还有原来我的工资是4000,现在公司把原来的4000改为2000,还有2000作为竞业禁止费用来付,最后得到的还是4000,是否我需要旅行竞业禁止条款。
-
您好,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离职后按月支付的,公司将4000元工资拆分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您的工作岗位性质,合同的内容。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
竞业禁止费是必须在你离职之后,作为你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而由公司提供给你的补贴。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将竞业禁止费计入工资,属于变相降低你的工资的行为。因此,既然公司在你离职之后并没有给予你竞业禁止费用,你也可以不用履行竞业禁止条款。
-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