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私企工作了2年多,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们买保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一直都说帮我们补办,但是过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办好,现在我结婚怀孕了公司还是没有买到社保和签合同,我应该怎么办?到时生小孩的时候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生育费用呢?如果公司因为怀孕把我辞退了又怎么办?谢谢帮忙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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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你赶快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补签劳动合同,要求买社保。本来不签合同你可要求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但此项要求已过仲裁时效。请采纳为满意答案。欢迎你来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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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是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因要求交一年以上的保险才行,到时候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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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到劳动局投诉社保问题,怀孕辞退你是非法的,如那样你可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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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将你辞职的,可请求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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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生育费用,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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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将你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如果有需要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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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