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我母亲无过错的被人打成轻微伤(脑震荡和头部流了不少血),没有进行伤情鉴定;医药费用了3千多元,派出所调解,对方不肯赔钱,对方被拘留了5天,对我方罚款500元(说我母亲也抓过对方头发,没受伤);目前派出所已结案。派出所对我方罚款是否过重,我母亲属正当防为吗?对对方处罚是否过轻?能通过法院诉讼得到赔偿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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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
第一、如果对方先对你母亲实施侵害,而你母亲为了制止对方的侵害,就属于合法的自救行为;
第二、如果你母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则派出所不应当对你目前进行处罚,你如果认为处罚过重,可以申请复议、行政诉讼;
第三、你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对你母亲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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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主张你母亲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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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需要对伤者的伤害进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进行民事部分的赔偿。如果经过鉴定为轻微伤的情况下,通常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或者和解的方式,请求侵权行为一方支付给受害方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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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因民事纠纷而致受伤的,可以经派出所调解。派出所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法院起诉。
2、到法院起诉后,需要经过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各个程序,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也会耗费大量的精力。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很少的,但如果聘请律师,还要自己负担律师费用。
3、综上,如果自己所期望的数额或者经法律专业人士计算的数额,与对方承诺赔偿的数额差别不大,可以同意调解结果。如果差别较大,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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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微伤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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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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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