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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女)准备单方面离婚,有一个儿子。有两间楼,一间是家婆家公的,结婚到现在都一齐住,房产证的名为她家婆。一间是刚买大概半年,月供。我朋友首期出了10万元。这间楼的房产证是她老公的名字。两个星期前她老公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为他母亲。请问如果离婚,儿子会判给谁?哪间新楼会怎么判?是不是我朋友会一无所有,连10万元也亏了。

其它综合
2011-05-09 22:21: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儿子要看你朋友的具体情况而定,而新购买的房屋是可以要求五分割的
  • 孩子跟谁看小孩多大以及双方的条件如何,总之法院的判决是以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新楼是在你们结婚之后买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私自把他赠送给他母亲,该赠与无效。
  • 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一般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
  • 儿子的抚养权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孩子学习和生活的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你们双方的情况后,予以定夺。一般而言,如孩子较小的话,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你朋友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其丈夫赠予房产给母亲的行为无效,要求分割该房产或者有其丈夫给予适当的补偿。
  • 孩子以有利于其成长原则决定由谁抚养,婚后购买房子平均分割。
  • 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并争取抚养权,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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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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