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没有登记,在一起同居生活两年,双方都有结婚的意向,双方父母也都知情认可,现在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结婚了,1、男方能否请求法院予以立案,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2、如果能立案法律依据是什么3如果女方不到庭应拆,法院怎么判4、女方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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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有证据证明已给付了彩礼,未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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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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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情况,彩礼应该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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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马律师136753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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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