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清远英德市开一餐馆,每月准时交齐各税种,但去年年底开始,地税工作人员就叫我去交房产租赁税金,据我了解这个税种是房东交的。工作人员就告之要我们向房东追交,但房东拒交,我也没办法。然后我去领取发票,被告知拿不到发票。要交房产租赁税金才可以领取。地税的这种行为,合法吗?我又该如何维权?
-
地税的行为是合法的,依据规定房产税由生产经营者交纳。生产经营者交纳后,如和房东有关于房产税的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没有,双方协商解决。而地税局征收是合法的。你作为生产经营者可先到税务征收机关缴纳,并开具完税证。然后就房产税向房东提出解决,才是维权的正确方式。
-
地税的做法是欠妥的,因为法律规定房屋租赁税是用业主承担,但你也必须面对现实。出于有利经营的考虑,建议和业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为了不影响营业,最好自己先交了这笔费用,然后起诉要求出租方返还。
-
你好,可以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协商不成的可向地税提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结果的,可起诉解决。
-
你好!
这种情况建议你要求出租房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税,如果出租房拒绝缴纳的,可以在代为缴纳后,起诉要求出租方返还。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