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在山东*有限公司上班的河北籍小伙,在公司从事业务员,2010年3月份上班直至2011年5月份辞职时公司都没有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一直拖欠3月工资,辞职时只给开到2月份工资,辞职后所剩工资一直以各种借口不给开,我想通过法律手段挣回我的应得的工资和其他权利。向您咨询,我这些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法律支持,是通过劳动仲裁吗?我能否得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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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除足额发放外,你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你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如果你是农民工,我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为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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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其次拖欠公司要支付你相应补偿金,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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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主张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亦应一并支付,据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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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申请双倍工资的时效是一年,从上班第二个月其开始计算。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要求双倍工资有可能经过时效。2、单位克扣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足额发放工资外,还应该给你赔偿。3、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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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为你办理法律援助。请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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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