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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同志:本人生母于八九年突发心脏病去世,去世时有砖木结构平房三间;属于企业福利房,九四年按国家有关文件全部折价归私、因父亲无钱由我们兄弟支付。九一年父亲将继母娶进,此时我兄妹均己成家并另立门户房子由两老居住,婚后父亲给继母办了养老保险,此间继母连续住了几次医院并动于术;住院期间均由我们兄妹看护!而继母生有六个子女没一个近边,去年十月父亲病重住院、在继母和我们兄妹均在场时父亲交代房子在父亲去世后仍由继母居住但不充许卖。去世后为尊重父亲将安葬费二万多元外加三个月工资全给了继母!而我们另外又拿出二万多元将丧事办理!今年春节后继母突然提出要离开居住了二十年的家,并提出要四万元养老费否则将房子卖掉一间半走人!然而继母在我们家兄妹及子女对继母孝顺有目共睹胜过亲生;兄妹把对亲母的爱数倍倾注于继母!试问我们做法妥否?因我们均有房父亲去世后钥匙财产均在继母手!兄妹没有得到块砖片瓦!这养老费是否要得合理?而且影响到我们工作!

继承
2011-06-18 20:42: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们对继母没有养老义务,因为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时你们已经成年。房子是你父亲在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前取得,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不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房子应该由你们兄妹、继母共同继承,你继母子女---他们结婚时未成年的,也可继承,反之,无权继承。
  • 如果你们之间不能协商解决这些问题的话,那就只有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了。你说的问题很复杂,建议你们尽快委托本律师,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 房子不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应该由你们兄妹、继母共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继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另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继承权。 至于养老费,因为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时你们已经成年,你们对继母没有养老义务,。
  • 1、对于继母,由于没有抚养你们,你们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要支付所谓的养老费。
    2、房屋属你们亲生父母的遗产,在没有书面遗嘱的情况下,继母与你们子女有平等继承权,但不可能享受一半产权。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法院分割遗产。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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