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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2月到公司上班,当时还没有毕业,所以是以实习的身份进去的,实习工资750元,到2010年6月的时候工资跟正式员工一样到了2000元。直到8月底上班时受伤,期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算工伤吗? 如果算的话工伤认定怎么做呢? 公司说我是实习生让我自己办工伤认定。

其它综合
2011-06-21 00:19: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算工伤,因为公司不跟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办社保、一次性就业、医疗和伤残补助金。
  • 算工伤。公司进不进工伤保险,也按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可以自己去申请认定,但要在受伤之日一年内提出申请。
  • 是工伤,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赔偿

    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是工伤,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赔偿


    公司保险条例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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