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朋友150万元。有欠条。欠条上有本人签字,父母做担保人,写明用一套房产做抵押。约定期限到期后,借钱的人跑了失去联系,我了解过后,这套房产并不是他的名字,是他朋友的房子。担保人在近半个月里,一直在说,会想办法还钱给我,直到现在,担保人(就是他父母)也不见了。问:他们3个人是否构成诈骗?
-
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只有查询对方财产。
由于借条有还款期限,2年内必须提起诉讼,建议先诉讼吧。否则会丧失胜诉权。
详细可来电咨询。
-
建议与律师面谈立即诉讼,证据确凿可以报警。
-
看来你没有对这套房屋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是这样的话,此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你钱财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先去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认为不是诈骗不肯受理的,可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
可以直接诉讼担保人要求其还款。
-
你好!
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你所述的房产抵押不成立,抵押的生效要件是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
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
现在看来,认定为诈骗还有一定难度,可尝试报案,同时也提起民事诉讼。
-
建议立即进入诉讼程序,主张对方还款。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