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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跟女的结婚并有一小孩,由于男的好赌,养不活家人,女的玩失踪将近五年,但与另一人结婚后,没多久收到前男方地区的法院诉讼书:说之前财务由女掌管,现要求女方陪钱,同于女方用的是假名假身份证结的婚,并未办理离婚。请问是否该回应该男方所在市的法院通知?如果走法院途径,会是怎样?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6-27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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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