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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份她去法院上诉的,10月份和妻子离的婚,协议书是10月25号下来的。我们举行了婚礼仪式但是没有登记因为她的年龄不够,有个女儿。协议说;女儿归她(刚满月),每个月抚养费500元,家电的彩电(6000+)饮水机(500+)归她。冰箱(2000+)洗衣机(1000+)归我。而且要求我当年的7月份开始给抚养费。而且财礼3万.还有3金都没提。请问这份协议合理,合法么?抚养费能少么?我们那最高的是300/月(农村),我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给?三金能要回来么?财礼能要回来么?协议下来的时候我没在家在南方,是我的妈妈去拿回来的。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要是现在上诉的话我是按新的协议执行还是以前的还按以前的,现在开始按新的?而且一共开了两回庭但是都没达成协议,调解书是开完第二次庭之后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而且最后一次开庭后在庭上就发生了冲突。这份协议有效么?

民事相关
2011-09-23 09:52: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份协议书如果不是你本人的真实意愿,而且你没有签字同意的话是无效的,你和你“妻子”如没有登记结婚的,你们只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你所花费的三金礼金等,如造成你家生活困难,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这份协议书如果不是你本人的真实意愿,而且你没有签字同意的话是无效的,你和你“妻子”如没有登记结婚的,你们只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你所花费的三金礼金等,如造成你家生活困难,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网友你好!你妈若是替你领取的是判决书,你是可以提出上诉的,若是调解书,则不能再上诉,除非你能证明该调解书违反法律或并非自愿,可申请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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