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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均为五个未成年人)前几天AB与E发生口角,E找到他的叔叔打A和B,叔叔踹了两个孩子几脚,用砖头追打两个孩子,两个孩子被吓跑。事隔两天ABC与B的朋友D一起玩,在大街上遇到E,几个孩子心中有气就又打起来,ABC与E厮打起来,谁知后来D用砖头把E头部打出血,吓得几个孩子都跑了。现在受伤家长追寻责任,只有A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可其他几个孩子的家长都不管,这要是通过公安部门请问A需要负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

民事相关
2011-07-13 2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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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没多大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就可,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 未成年人能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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