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前我们是各乡镇水电管理站的职工,随着农网改造的收编政策,人、财、物被郴电国际收编,同属于郴电国际其他各县的上述职工,均被郴电各县分公司吸收为正式职工,唯独我们临武分公司不遵守农改政策,只收财、物不收人,一直将我们作为临时工雇用,从2004年收编开始至2011年至今,我们的工资一直是每月580元。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们向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维权未得到保护,公司更加猖狂,一直拒绝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书,甚至劳动法规定的最基本的5险1金,至今分文未为我们购买,近期公司还违法强迫我们签劳务派遣合同,试问我们在公司连续工作均为7年以上,并在原岗位工作需要签劳务派遣合同吗?面对公司的无视法纪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我们39个员工共同乞求正义帮助,事后将万分感谢,并欢迎正义感的媒体记者为我们申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