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婚姻短暂只有5个月,因为男方精神有问题,多次拿刀砍人,期间分居1个多月,还有110出警的记录,当时去婚姻登记处尽快离婚,按照那里的离婚协议模板,签下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女方带走随身衣物,其余财产归男方所有”,无子女,无债务。这样算不算协议非自愿?协议明显财产分割不公平?女方的嫁妆,包括家具家电等,是女方全款购买,有发票,但是发票日期在结婚证登记日期之后,这些嫁妆是不是算是女方父母赠与女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想要回自己的嫁妆,男方拒不归还,女方在离婚后一年内,是否能提出诉讼,讨要回自己的嫁妆?起诉的话,是否有以下两个方向:1、离婚协议的签订非自愿,协议明显分配不公,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回自己的嫁妆;2、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要回自己的嫁妆。这两个起诉的方向,哪个胜诉的机率比较大?

婚姻家庭
2011-08-12 08:35: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一方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一、协议离婚期限应在一年之内。二、财产分割协议存在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
  • 协议时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证明有你个人财产,则可以取回。
  • 你好,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很困难的,除非你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否则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如有不明白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你有证明在分配财产存在欺骗,胁迫等证据的话是可以重新起诉
  •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 要求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很难得到支持,但要求取回自已的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