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8月初开了一间纸品加工厂,因为刚开始从打工仔转为自己创业,很多东西不懂,也没人教该怎么做,以为就买几台机,请几个工人,就可以了,直至8月8日有工商人员到厂下达工商行政管理询问通知书,看到需要带营业执照去接受询问,问别人才知道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走去办理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交2000元左右的费用,当时因为没带那么多钱,就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过几天再来办,他说没问题,结果过了几天,工商所就带人来查封了我的加工厂,并开出要罚款30000元的说法,后来我几次道明原因与工商所工作人员协商,现工商所说可以将罚款定在8000元,并且说交完罚款就可以马上解封,我想知道工商所的所做所为是否合法,作为初次创业的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