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一家中介公司上班,签署的劳动合同上面是次月的12号发放当月的工资,25号发放提成,但是公司经常拖欠我们工资,还有最让我想不明白的是劳动合同附有一份任职协议书,公司每个月的提成还要扣取我们百分之20的风险金,按公司的说法是《延迟发放金》据我们的经理说是要离职半年后才可以得到延迟发放金!最关键的任职协议书上明确的表示人员离职后公司不在发放任何款项,说是离职之前已经支付完备!这个延迟发放金在法律上是怎么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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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公司当地劳动局请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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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你的工资及提成,并且支付扣你的20%风险金,如果公司不按时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希望你采纳我的回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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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要辞职或不在那干了,可以考虑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应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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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