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都按医院要求进行所有孕检,均未发现胎儿有异常。今年2月在仁济东院生下一女,出生证明显示健康良好。当中有个插曲,也让我后悔终生。出生第2天,护工发现小孩有青紫现象,但是后来医生护士检查后均表示没有异常。我们也不懂,所以就相信了医生的话。但是在8月初,宝宝6个半月,被儿童医学中心检查出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确诊为肺动脉闭锁,房缺,室缺,测试血管生成,没有手术指征。医生明确告诉今后也没有手术治疗的可能了。
这对我们家庭来说是个严重打击,宝宝只能带回家好好养着,该病的死亡率非常高,能否活到1岁都是未知。而我们整个家庭也要垮了。
我恨上海仁济医院,一个响当当的三级医院,宝宝这么严重的症状都没有检查出来???我一定要起诉它。我不希望因为他们的不负责任让更多的家庭受到伤害。
我想问问有没有了解的朋友,能否帮帮我?有没有胜诉的可能?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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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或与该医院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需要提交鉴定申请书,住院志、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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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医疗过错,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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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的话,可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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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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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孕期检查的保健手册,产前B超检查等资料。根据你的描述,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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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