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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岁,第一胎女孩6岁,现怀孕五六个月。 今年年初去医院做了个检查就急着出去打工了,后来怀孕了检查胎儿不稳,所以准生证手续也一直没回家去办。 现在我去乡政府计生办去补办手续,他们最少要3500元。这对于一个农村打工者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请问这个费用是根据什么标准来收取的呢? 他们只说准生证一定要在怀孕前办理。 现在如果我不办理,对以后会有什么阻碍、影响呢?

民事相关
2011-08-20 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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