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浙江人,我是湖北人,我从2008年到现在一直在广东东莞打工,已分居3年多,想起诉离婚可以在湖北老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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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诉讼要在被告所在地(包括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地!
你看看你符合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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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到你老公的户籍地湖北或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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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在你丈夫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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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向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是到他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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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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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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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