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刚好一个月,工资是老板口头答应2000元每月,不包吃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满了一个月之后,我不想继续做下去了。觉得没有保障。但是我向老板借了一千块钱租房子,打了借条。现在我没有拿到工资,请问要是我要走的话,我怎么才能拿回我的工资和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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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和公司进行工资结算,则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资和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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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同意,可以抵消借款。你可以要回你的工资及借条,如果他拒绝的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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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不支付工资,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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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