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做批发鞋子生意的,我们租的一仓库,是属于房管局的,但由下属的一物业公司来管理。2003年5月份,仓库中的一水管爆裂,导致近10万元的货物受损,之后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期间物业公司也有上诉,但到2008年,案子宣判终结,法院判物业公司赔付我们6万余钱。但物业公司以没有钱为由,一直不于赔付,期间我们申请两次强制执行,但都不了了之。直到现在也没有赔过一分钱。我们查不到物业公司的银行账户,但他们有几间仓库。原本是让法院进行拍卖,但法院也一直找借口搪塞,拒不给我们个说法。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挣些钱多不容易,这个案子都快拖了10年,简直不把我们老百姓当人看了。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们的赔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