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月在内蒙古X房地产开发公司订购商品房(住宅)一套,预交交定金20000元,开发商给了收据有财务章,其他没给任何手续。开发商承诺2010年6月交房,但现在也没有完工。期间我多次询问售楼人员什么时候可以签订购房合同,售楼处告知等电话,但至今为止也没接到开发商的电话,后来得知我购房的时候开发商证件不全,而且中间原开发商因为各种问题不能如期完工将工程转手给了其他公司,我再打原来的售楼电话售楼人员告诉我说她已经不在那个公司了,公司的电话她也不知道,而且售楼处也换了地点。今天我才找到开发公司的新地址又去询问合同的事,现开发商说我违约,拒绝将原来订购的房屋出售给我,我说你们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过,开发商说没有我的电话。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我,怪我不主动找他们。我购房的时候房价17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