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刚毕业一年,进去一家公司,合同签的是三年。结果做了不到一年,公司就以我上班偷偷抽烟为由开除我,这样合理吗?公司需要赔钱吗?

劳动纠纷
2018-11-24 06:38: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若公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开除劳动者的,公司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若是其他情形开除的,可要求公司赔偿。
  • 咨询者你好:如果不符合开出条件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看什么原因开除你。
  • 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公司开除,应赔偿,可来电或面谈。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法律顾问 32464
公司辞退哺乳期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6026
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32530
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