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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今年5月6日至6月23日在某珠宝专柜做导购,工作期间公司未跟我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保险也未交。因为当时被告知的是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之内不交保险。6月8日本人向该专柜提出离职申请,但公司答复需15天后才能离职,否则拒发工资,无奈之下只好一直做到6月23日才离职。但是离职以后,本人工资卡上一直没收到六月份的工资,后来几次联系后,公司答应8月15日之前工资会到账,但是至今仍未收到工资。请问,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我的劳动所得?

其它综合
2011-08-21 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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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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