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7月30日与一家公司口头约定租了一间门面。当时就交了1000的定金,约好不租不退,我第二天去交租金时,财务休息,叫我再过一天去,在交了定金的情况下,我于交租金的头天去了广州打货,并与商家定了货,可这边交租金时,告之不租了,我现在拿着货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我可以要求该公司和我签租赁合同吗?接着履行租赁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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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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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履行租赁行为或承担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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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签租赁合同,并承担你未按时租用房屋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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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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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