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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亲戚与她丈夫离婚,是我亲戚起诉的,有5个月大的孩子,没有住的地方,但我们这的法院都没有考虑这些,也没有问我亲戚的意见,只按男方的意见写了个协调书要我亲戚签字,抚养费只有200快,说要判决书可他们说协调与判决一样,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找妇联么?谢谢!抚养费有什么规定么?

民事相关
2011-08-24 19:22: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可主张判决咯
  • 抚养费为其月收入总额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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