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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2010年正月在我的家乡江西省万载县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住房,共缴纳首付7.9万元后在当地建行贷款15.9万元,购房合同上有各项明细总计23.8万元,房产商告诉我“只要银行一放款便可以交房,房贷放款时间大概是5月份”,到了4月份房产商告诉我银行要收一笔理财顾问费才能放款,这笔费用是贷款总额的1.5%,共计2385元,由房产商代收,因无凭据我一直没交,直到7月中旬左右我收到银行已于7月1号放款的短信,我问售楼部是否可以交房时。售楼小姐告诉我交了理财顾问费才能交房,并且还告诉我现在是贷款总额的4%共计6360元,房产商已经替我代交了,不交是拿不到钥匙的。请问律师我应不应该交这些钱?购房贷款是不是有理财顾问费这一项?房产商代收和压房不交合不合法?

其它综合
2011-08-22 2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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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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