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与老公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经过几年的努力,还清了贷款,后来。孩子大了,父母又在一起,于2009年又买了一套期房,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老公的名字,到了,今年8月份,房子交付了,问了开发公司,是不是可以在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他们说,已经在房产部门备案登记,不能在合同在添加我的名字了?我想问,如果不加我的名字,家里的两套房子就全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了吗?而我又如何保障我的权益呢?这两房子全是两人的奋斗结果啊!原来的法律解释是共同财产,怎么一下子就便成个人财产了呢?真是无语?于是请律师支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