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早上7点左右,货车闯黄灯,电动车闯红灯,相撞时黄灯变红灯,红灯变绿灯,电动车被货车托两米多,电动车现在还在医院急救,受害人男:44岁,江苏兴化人,请问这个时间怎么赔偿,如果在医院死亡,一次赔偿是按照江苏标准赔偿,还在按照出事地上海的标准赔偿,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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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认事故的责任比例,这个由交警队作出,至于赔偿标准,因为事故发生在上海,所以可以按照上海的标准赔偿,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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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按上海标准赔。如果电动车闯红灯,那么电动车至少有次要责任,但是对索赔的 影响不大,具体责任以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为准。建议当面委托律师维权,以免遗漏赔偿项目,以便最大限度得追回损失,而且交通事故的律师费可以由被告承担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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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赔偿问题你可以查一下最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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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