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咨询关于房产合同的问题。我买的房子是期房,精装修的二楼。合同上写着房子包括阳台部分,并且附图上写着有阳台,并且写明了阳台的用料。但是他们图纸上从房间到阳台的中间却是画了窗户的图标。也就是说从房间到阳台去要爬窗出去。现在房子在装修阶段, 不但到阳台要爬窗出去,而且要爬65CM高度,并且外面的露台比房间的地坪高出了30CM 。 开发商给我们的解释是,他们合同写错了, 应该是露台,不是阳台,并且他们的施工图上是露台,也没有算我们面积。而销售时候他们也跟我们讲是有阳台的。这样的纠纷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