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使用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与女方结婚后不到三年将贷款还清(此时房子升值一倍),然后将第一套房出售,后男方用卖第一套住房的钱的一半缴了第二套房的首付(房产证上夫妻共名),还剩余一半用于投资盈利后购买汽车与车库(其中车库由于资金不够,男方父亲出资两万,现车库也已升值一倍)。现在男方与女方即将离婚,购房贷款还剩一大半未还清。根据《婚姻法》最新解释(3)请问第二套房缴的首付算不算那男方的婚前财产?若房产归男方,贷款及升值的部分如何清算?车库算男方父母投资的吗?根据以上情况(这是真实情况,就这么复杂),请问男方应该得到多少财产?女方应该得到多少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