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爸爸是四川一个企业单位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职务是科长。他在上个月25号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而当天是周一,早上他们公司召开例会,在开会期间他就觉得心脏不舒服,并且冒虚汗(这些都是和他一起开会的同事告诉我们的),他因为不想耽误工作就没有请假去医院,而在12点20,开完会,他回家换了一件衣服就一个人去医院了。然而去医院已经晚了,医生连医嘱都来不及下,他就去世了。而我当时正在外地读书,赶回家的时候,爸爸已经不在了。在经过几天的痛苦与伤心,不断有人提醒我和妈妈说,爸爸这算不算工伤,因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病并抢救无效去世。然而,因为我对法律条款不了解,希望能得到您们的工作,我爸爸能被认定为工伤吗?如果能,我们已采取什么具体措施呢?希望得到您们的帮助。。十分感谢祝您工作顺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