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发生在2010年11月15日,工伤在2011年1月26日已认定,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理赔?理赔的有效期是多久?

其它综合
2011-08-26 10:01: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下来后,如果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本人还是处理过相同案例的
  • 你好,这个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 是可以的、
  • 你好,可以的。目前有效期没有过。
  • 工伤理赔你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后如对方不执行,你再申请执行,工伤赔偿一般要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建议还相应的材料进行分析为宜。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