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老公是上海的,我是外地嫁到上海的,有了宝宝我就没有上班,家里房产证写的也是公公的名字。现在宝宝才五个月和老公感情完全破裂准备离婚,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现在在哺乳期,孩子能分给我吗?我要带宝宝回老家,别的我什么都可以不要。还是按照双方的财产能力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呢?谢谢律师帮我解答一下,我真的舍不得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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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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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二周,女方不能再生育,应当由女方抚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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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情形下孩子抚养权原则上归你,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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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属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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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该同意离婚,至少在一年内男人诉讼离婚,法院不会受理。也许等孩子再大点,夫妻再磨合磨合就又化险为夷了。不要轻言离婚,尤其是对于弱势一方的你来说,在这个问题上太积极太主动最伤害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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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由其父亲提供抚养费!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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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