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对方全责,我公司有工伤,现在住院,我应该找谁,打什么电话,找工伤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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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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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工伤和交通事故两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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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也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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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申请工伤鉴定。由劳动部门赔偿。还可以要车主赔偿,可多得。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以帮你,你可以随时免费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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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