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男友为了结婚而在今年7月上海徐汇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在结婚前觉得互相又不适合,想要分手。买房时,他们家出了80万,包括贷款,其他的钱一直是我们女方负责。现在想把男方的名字去除,我们大概要多付多少税呢,有没有什么方法把损失减到最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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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就所述情况,去名,先得协商一致;否则,分割都无法协商,只有诉讼解决;
2、税费:可以做买卖或者赠与,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诉讼过户!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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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契税、印花税、公证费
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现在房产证满2年并且唯一的可以免除)。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行为一般都会被视为房屋买卖行为,要收取契税。
1、 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2、 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
3、 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
4、 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
房屋(继承)正与公证费收费标准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继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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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直接向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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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