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由几个朋友一起做的,开始都是兼职,没有雇人。目前社保中心联合地税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必须为3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还要求我们必须从注册日起补缴3人以上的社保。我想请教下这种要求有何法律依据? 公司如果就是3个股东来经营,而这几个人自己不缴纳自己的社保可不可以?我不是黑心老板,目前经济不景气,公司勉强支撑,我就纳闷了,我自己不给自己缴社保就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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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必须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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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公司只要有雇员,与雇佣的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1.只要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就必须依法缴存社保。2.不交社保的用人单位,社保部门会对其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将面临行政罚款。3.至于参保人数,没有限制,只要是与该单位发生劳务雇佣关系的,都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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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不少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交部分,同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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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知识延伸——不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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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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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必须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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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