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家的自留地租给他人修房,没有租地协议,在2006的时候才写了一个很简单的租地协议。2011年6月我们把地收回,他不干,在7月的时候经村委会调解。他们给我们个一铺面和一间住房,但是今天我们收到电话他告了我们,叫我们下周去调解。我不知道他要告我们什么。后来我们知道他在村上统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理了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难道我们要还给他吗,我们的土地就不能是我们自己的了吗。他的宅基地没有办却把我们的地拿来办了,这个行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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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是你自己的,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建议委托律师,以降低风险,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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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应当积极应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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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属严重侵权,租赁也只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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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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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还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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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最好委托律师办理,或许可以为您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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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批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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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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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