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背景介绍:09年初,我家在南山买一房产,因多种原因,房产证办下来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于是和开发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开始打官司2.一审情况:南山法院判我家胜诉,另外还有9家,也一同胜诉。10家是一起起诉、一起判决的(即一份判决书)3.因不服判决,10家联合起来提起上诉,深圳中院受理4.中院法官选择我家进行调解,后我家全权委托的律师将起诉和上诉一起撤销,最后调解不成;另外9家中院宣判,维持一胜判决,以胜诉告终5.对于目前我家出现的这种尴尬情况,请问律师是否存在过错?如有,是什么样的错误?如没有,原因是什么?6.请问后续我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如何挽回我家的损失(一审胜诉,我家要得到一些赔偿)?另外律师是否应采取相关补救措施?

房产纠纷
2011-10-24 18:39: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授权,法律责任应当由你自行承担。
    其次,既然提出上诉,不太可能把一审起诉也撤销。
    【补救】:调解不成,那就再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再进行判决。
    【免费咨询,有问必答】
  • 建议带上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按你所说律师可能存在过错,具体需要了解详情后才能判断,可以带材料与本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