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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 本来这房子是做婚房所用,以下几点是装修公司出现的问题,1、装修期限为2011年8月13日至10月13日,现未能完成。 2、合同中约定变更项目需填写项目变更单,增加项目也是一样,增减项目部分不得超过总价的5%,现已超过,合同中签定的项目中有几个项目主题改变。这是否已算违约?我方是否能与其解除合同?怎样解除比较妥善,而不至被对方反咬一口,具有合法性? 现在最让我头大的是合同不能解除我现在就无法在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帮我继续施工。现场的情况我该如何取证才具法律效应?麻烦您我帮我出出注意!

民事相关
2011-10-26 19:25: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对方的行为虽然是构成违约,但没有达到根本违约,你是不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你以此造成的损失、予以退换、重做。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 你好,已经算违约.尽量与其协商.
  • 我的建议是,你得让我看到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再来做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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