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公都是四川的,我们在福建。请问怎么办离婚?我们有一个儿子5岁多,儿子意思是跟我,有买了一套房在四川,大部分钱是我出的,名字是我和我老公两人的,合同上的份额是我百分八十,他百分二十。离婚我们要怎么分配房产?儿子我们都想要,法律会怎么判?在外地要怎么才能离?谢谢,帮我解答一下。

婚姻家庭
2011-10-28 08:05: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福建起诉离婚,房子你占80%的份额,他占20%。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但需要对方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可以在福建起诉离婚,房子是共同财产,你站80%,他占20%,孩子由你抚养。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