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他人发生厮打住院,后对方称其手骨被我打断,我被列为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经过取保候审,最终在检察院阶段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决定。拿到决定书后我想提起民事赔偿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住院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请问,在民事赔偿结束后发现对方有诬陷嫌疑,可否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可以追究对方的诬陷要报案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哪些时效问题需要注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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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分别独立的两个责任
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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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分析,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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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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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不超过一年。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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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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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不超过一年。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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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